根据《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此规定简称为“一发明一专利原则”,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技术方案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一般情况下如果希望专利的保护更好一些,是要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
专利同日申请好处是什么?
1、快速授权,尽早保护
我们知道,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的,一般情况下要比发明专利申请较早获得授权,快的几个月就可以下来。这样就可以尽早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成果。如果你的专利有很现实的市场前景的话,可以马上保护起来,如果有人侵权可以尽早的开始法律维权。
2、延长专利保护期限
一般情况下实用新型的授权要比发明专利的授权宽松一些,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实用新型授权了,发明专利没有授权,因此同日申请主要是考虑在发明授权以前有一个授权的专利防止侵权。即便是发明专利不能被授权,也有一个实用新型可以保护10年。
当然如果发明专利也获得授权,则申请人可以放弃实用新型专利而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这样,同一个发明创造则延长至20年保护期限。
3、弥补单独申请的缺陷
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实质审查,且审查较为严格,审查周期较长,不能获得专利授权的风险较大。实用新型专利因未经实质审查,稳定性较差,容易被无效,且保护期较短。
同日申请的话既能使实用新型专利先获得授权,现将专利保护起来,又由于发明专利经过了实质审查,其稳定性及权威性较实用新型专利都有很大提高,扬长避短,兼顾快速和稳定的效果,值得鼓励。